各有关单位及考生:
根据我省教育考试院工作安排,从2015年起,考生报考实行网上报考。为了使报考工作顺利进行,按照考试院有关网上报考的通知要求,现将有关报考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集体报考
1、集体报考单位是指学习服务中心、衔接教育教学单位及其他助学合作办学单位。
2、各助学单位考生以集体报考和个人报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。
3、各集体报考单位的考生实行集体注册,由主考学校或助学单位统一组织。
4、报考前,各助学单位须安排本单位考生按照本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确认(身份证信息核验)。
5、集体报考由助学单位统一组织,主要根据考试计划统一安排,通过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集体用户,按照湖北省自学考试综合业务管理系统用户管理操作手册,对本单位考生进行集体网上报考。
集体报考时间一般安排在个人报考时间之前,当考生个人报考与集体报考安排相冲突时,考生应及时联系所在助学单位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则报名成功,否则报名无效。
6、指定缴费时间,现场收缴考生个人报考的考试费用。
7、通过系统核实缴费情况,向主考学校提交报考数据。
8、按照主考学校规定的时间,到主考学校缴费确认报考数据。
三、个人报考
1、考生须进入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,登录“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”注册为考生服务平台用户。
2、使用考生服务平台网上报名需注册用户名,该用户名将绑定相应考生的考试信息。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用户名和密码泄露而造成相关信息被修改的,其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。
3、考生必须在当次考试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考生服务平台报考。
4、考生在网上报考平台报考后,须按照其现场确认的地点(主考学校、学习服务中心、衔接教育教学单位等)规定的时间到该地点缴纳考试费用,如不缴费则报考无效。
5、考生在网上选报课程后,缴费前可对报考的课程进行修改,缴费后将不得修改已报课程,只能增加报考课程。
6、考生缴费后可通过考生服务平台查询报考状态。
三、时间安排
1、考生注册时间:2014年11月20日至2015年1月31日24点。
2、现场确认时间:2015年2月28日之前。
3、考生报考时间:2015年2月28日之前。
4、集体报考单位收缴费用时间:2015年3月2日之前。
5、集体报考单位提交数据并到主考学校缴费时间:2015年3月3日-4日。